西安铁路工程职大2017分类招生简章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 2017-03-14 14:11:52

西安铁路工程职大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证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国标代码: 51006,在陕招生代码: 8115。

  办学类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基本情况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成立于198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注册备案独立设置的公办成人高职院校。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地处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电子工业园区,周边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林立,人文及自然环境优越、交通便利。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先进齐全。学校设有建筑材料、土力学、材料力学、专业制图室等多个专业实验实训室以及蓝田、宝鸡等测量实习实训基地,同时学校还建有网络信息中心、BIM(建筑信息模型)实训中心,2015年我校被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定为BIM应用技能考试考点。2016年被陕西省住建厅评为建筑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优秀机构。近年来我校毕业生以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西安、兰州、太原、成都、南宁、昆明等铁路局为主要就业单位,连续多年我校就业率高居同类院校前列。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9号,邮编:71006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等部门组成。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方案策划实施、招生咨询报名登记、招生录取手续办理等工作。教务部主要负责分类考试考核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招生委员会各部门协调等工作。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招生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29-8205788818161966330

  15353581068 13572285184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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