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专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7-03-14 10:41:42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我校对申请综合评价入学的考生,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进行成绩测试与汇总,根据学生综合评价得分,结合我校实际招生专业,坚持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方针。将录取原则确定如下:

  1. 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总分300分

  (1)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想品质,通过回答问题,并结合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作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学校打分评分,满分100分。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考生通过笔试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总分为100分,满分200分。

  综合评价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即予以录取。

  2. “三校生”综合评价总分300分

  (1)面试:面试以申报专业关联基础知识提问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评价、身体状况等因素,综合量化后择优录取,满分100分。

  (2)文化基础测试:考生通过笔试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总分为100分,满分200分。

  综合评价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即予以录取。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可按照规定调整其录取的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补充如下:

  凡报考我校护理专业的考生,身体无残疾,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普高生和“三校生”报名人数分成两个序列,分别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录取,满足考生专业选择。

西安医专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