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经济管理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4 17:49:42

陕西经济管理职院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精神,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类型为综合评价招生。为确保我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32,在陕招生代码:811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前身为1949年9月成立的西北党校二部,是在原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改制而成。现有7个系(部),共开设17个专业,在校学生近3000人。现有省级重点专业3个(含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院级精品课程5门,院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第五条 办学地点

  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 邮政编码:710068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学院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29-88427211 88419444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陕西经济管理职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