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贸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免试条件]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17-03-10 14:18:38

  十一、免试政策

  为选拔具有一定技能的考生,我院在2017年分类考试中,采用免试的方式录取部分学生。

  1.免试方式招收的考生其招生计划包含在分类考试总计划内。

  2.免试资格和公示要求: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向我校自荐。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获得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时间。

  4.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分类考试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填写《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免试入学申请表》,于2017年3月29日前凭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免试入学申请手续及缴纳报名费(网上支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我院分类考试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在我院分类考试专题网站公示免试拟录取名单。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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