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师2017分类招生简章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03-10 12:54:48

2017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选拔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晥教高〔2016〕12号)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合肥幼专)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专业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一、招生对象

  分类考试招生面向2017年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号。中职毕业生须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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