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冶金职院2017单招简章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2 15:13:04

江西冶金职院2017招生章程

2017年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单招工作,积极提高我院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招生处、教务处、监察审计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组、考务组、监察组、后勤服务组、安全保卫组等5个工作小组,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各工作小组职责

  招生组

  负责招生方案的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的宣传、考生信息采集、报考资格的审定、打印学生报名登记表、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制作并发放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等。

  2.考务组

  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试卷的命题和保密,安排考场,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试卷的发放、回收、审核、装订、密封,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综合技能免试考生相关证件原件的验证,核定对应的分数,试卷的评定及考试成绩的公布等。

  3.监察组

  检查各考点的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制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的规定和行为,协助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

  4.后勤服务组

  负责安排考生及家长的食宿接待,考场饮水的供应,考生身体不适的处理,校园环境卫生,校车接送工作等。

  5.安全保卫组

  负责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保卫,考场的警戒及安全保卫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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