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2 09:14:50

七、加分政策

  1.学业水平必测成绩中每个A加10分,每个B加5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3.烈士子女可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可加3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以上2至5条加分政策,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的一项。申请加分政策的考生需要在综合素质测试当日,将申请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学业水平测试加分不需证明),经我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确认后,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执行加分投档,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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