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6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日期:2016-04-18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点击

2016华中师范大学农村专项计划单招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 道,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文件要求,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独招 生)考试。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独招生)招生计划为90人。

  招生专业有:

  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免费师范)、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非免费师范)、汉语言文学基地班、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免费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免费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师范)、数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统计学;

  经济类: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数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法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工商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计算机类: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文科学生可选择报考文学类、经济类、管理类中的一类;

  理科学生可选择报考数学类、经济类、计算机类中的一类。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独招生)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报 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 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

三、报名流程

  2016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独招生)报名采取考生申请与就读中学审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5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各中学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推荐学生,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推荐条件、办法、程序及名单,做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每所中学推荐学生不得超过5名。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独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 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 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负责,在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考试以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 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独招生)考试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6年5月30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公示,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

  学校在2016年6月16日组织考生考试,考试以远程视频面试为主。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而定,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

  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

五、入围及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参照各学科报考情况,分类排队、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入选名单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1.5倍。学校将于6月20日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凡入围考生,如在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填报指定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予以录取。

六、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附则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 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7080、67863374、6786333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

  华中师范大学怎么样?

  2016年国内95所专项计划招生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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